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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馆2015年立卷归档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3-18 浏览量:

档案馆2015年立卷归档通知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  根据我校档案管理规定,档案馆将对反映2014年度学校党政、教学、科研、财会等各项工作内容,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、资料及照片(凡归档照片须加文字说明、光盘需标注主题内容)进行立卷归档。另各单位、各部门如有省市级以上获奖文件以及实物(如证书牌匾等)也一并送交档案馆存档。

为确保案卷质量,望各单位、各部门依照《长春工业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》将本部门需归档材料进行整理,按照文件材料移交目录进行登记,在立卷归档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目录发送至“兼职档案员群”邮箱(110264632@qq.com),待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向档案馆移交纸质文件材料。

 

附件:立卷归档时间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档案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

 

附件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制表时间:20153

月、日

     

月、日

     

月、日

     

月、日

      

3.16

学校办公室

4.2

就业服务处

3.16

计划财务处财会档案

9

经济管理学院

3.17

人事处

4.6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3.17

基建、工会财会档案

化学工程学院

3.18

审计处

4.7

资产管理处

3.18

饮食服务中心财会档案

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

3.19

保卫处(含综治办)、武装部、统战部

4.8

科学研究处

3.19

就业处、生活服务中心财会档案

艺术设计学院/纺织服装学院

3.20

校友办公室、保密办公室

4.9

继续教育学院(文档)

3.20

后勤处财会档案

人文学院

3.23

发展规划处

4.10

高教研究所、学报编辑部

3.23

结算中心财务档案

外国语学院

3.24
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

4.13

基建处、校园建设办公室

3.24

医院财会档案

基础科学学院

3.25

组织部、关工委、离退休工作处

41.4

工程训练中心

6

毕业生档案

信息传播工程学院

3.26

计划财务处(文档)

4.15

信息化建设办公室、技算机信息网络中心

9

研究生院学籍档案

应用技术学院/软件职业技术学院

3.27

宣传部

4.16

教务处

机电工程学院

国际教育学院

3.30

工会、妇委会、图书馆

4.17

学生处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继续教育学院

3.31

团委

4.20

研究生院

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

10

接收新生档案

4.1

后勤处、校医院

 

 

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